根据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提请对刘富林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函》【2024】第1号及校领导批示,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深入推进并完成相关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处拟与第三方事务所联合成立审计小组,自2024年12月13日起,对刘富林等11位同志原岗位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近三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干部名单
姓名
离任职务
审计时限
刘富林
原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处长、“双一流”建设办公室主任
2021.05—2024.01
喻嵘
原研究生院院长
2020.07—2024.01
肖四旺
原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党委书记
2015.08—2022.09
宋翠平
原机关党委书记、党校常务副校长
2018.08—2023.02
文红艳
原医学院党委书记
2016.03—2023.09
李春湘
原工会常务副主席
2016.09—2024.01
罗华
原体育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2018.04—2022.03
张阳春
原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
2020.01—2022.11
曹建雄
原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2020.01—2023.06
曹一瑜
原药学院党委书记
2020.01—2023.09
姚旭东
原招生就业处处长
2019.10—2023.11
自公告之日起,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廉政纪律或依法审计等方面的情况。审计人员将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依法实施审计。
联 系 人:张军 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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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审计处
2024年12月12日
下一条:审计八不准、四严禁、六不得工作纪律要求